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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13 02:11:55  来源:开云体育官网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8,82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294,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医药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关键五年。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111.40亿元,同比下降1.6%,2020-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8.22%,实现总利润4,288.70亿元,同比下降31.8%,2020-2022年复合增长率为10.59%,随人民对健康的重视程度逐步的提升,居民健康消费升级,对相关医药产品的需求逐步扩大,医药制造业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16次提及“供应链”,首次并多次提及“供应链稳定可控”。中国医药上游供应链已呈现出持续升级、中高端市场分层逐步替代趋势。原料药板块在医药上游供应链中国际化水平最高,产业链整体较为成熟,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持续不断积极推动制剂一体化和CDMO业务,产业链整合加速,国产品牌效应凸显,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加快我们国家医药工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迈上国际化产业高端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促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2020年4月,农村农业部发布最新修订的兽药GMP,围绕提高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准入门槛、提高安全控制要求、完善责任管理机制四个大方面进一步细化严格了国内兽药生产管理要求,并要求国内所有兽药企业于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兽药GMP要求,否则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将失效。据中国兽药饲料交易中心介绍,2020年国内兽药企业的个数高达1633家,而据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科普传播中心统计,截至2022年6月2日,国内获得新版兽药GMP证书的企业仅有620余家,意味着约超5成的兽药企业将面临停产措施,行业落后产能短期将迎来明显出清头。头部兽药企业有望依靠其在基础设施、资金实力、研发能力、人员素质等多维度的优势进一步抢占更多市场占有率,市场集中度或将得到明显提升。

  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将有利于具备技术、规模一马当先的优势及出口份额较大的医药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全球化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多品种、具备多种关键中间体自产能力的医药制造公司,是全球化学药品制造产业链的重要参与者,多年入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全国医药工业百强名单。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深耕医药、动物保健品领域,坚持以医药化工技术为核心,建立起以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产业布局,把自身打造成全球医药制造产业链中多品种头部企业。公司在浙江上虞、山东潍坊两个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有现代化生产基地,产品取得了包括美国FDA,欧盟EUGMP,日本PMDA等在内的国际药品规范市场认证。公司建有全球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全球6大洲、115个国家及地区,销售客户3,000余家,这中间还包括拜耳、礼蓝、雅培、诺华等全球知名的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共享科学、自然和生命之美”的行业宗旨,稳健步入更广泛的医药领域,在全球医药制造产业链中发挥更大的价值,为更多人口的生命健康提供服务。

  1)医药原料药和制剂:公司是全球大环内酯类和喹诺酮类原料药的主要制造商之一,产品有抗生素类药、心血管系统类药、呼吸系统类药、泌尿系统类药及抗肿瘤类药。基本的产品有阿奇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盐酸环丙沙星等大单品系列,在市场占据领头羊。报告期内,在巩固既有优势原料药的基础上,拓展类产品显露出良好的成长性,盐酸莫西沙星、维格列汀、碳酸镧、特色头孢产品系列等产品取得较快的增长,同时具备重点培育开发的价值。公司同时稳步推进和雅培集团就克拉霉素制剂的深度合作,推进CMO业务。

  公司掌握工程化技术和先进的环保处理技术,主要围绕还原剂系列新产品、高级胺系列新产品等开展经营,为医药、动保、农药等行业提供高品质的中间体产品。公司是国内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环丙胺等中间体产能最大的企业之一,市场竞争力明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具备4,000吨固体硼氢化钠和100,000吨液体硼氢化钠的生产能力,另外投资新建6,000吨固体硼氢化钠、40,000吨液体硼氢化钠项目建设顺利,已进入设施安装阶段,未来将大幅度的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同时,公司募投关键中间体对甲砜基苯甲醛、二氯乙腈、乙氧基丙烯等产品的投产,在产业链延伸完备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公司从创立之初就开始生产经营动保产品,基于广泛的全球化市场平台,我们在不断复制发展兽用抗生素类、抗虫杀虫药类动保原料药产品,并积极开展动保产品的制剂赋型研究;氟苯尼考、恩诺沙星、强力霉素、替米考星、阿莫西林等是动保领域普遍的使用的产品,公司氟苯尼考、强力霉素、恩诺沙星均为重点大单品项目,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同时是马波沙星、沙拉沙星、地克珠利、环丙氨嗪、加米霉素等特色动保专用原料药主要供应商,整体来讲,公司在动保原料药领域品种布局广泛齐全,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依托公司强大的医药中间体板块,我们不断进行成熟产品产业链的延伸,以充分保证供应的质量和稳定。目前公司氟苯尼考产品覆盖了生产环节中主要的关键中间体,力争成为国内产业链条最为齐全的生产商。并且积极和其他公司合作,已采用酶催化生物合成技术,促进氟苯尼考等产品技术升级,更加绿色的发展,新建年产4500吨氟苯尼考项目之一期基建工程稳步推进。同时,募投项目强力霉素一期顺利达产,快速渗透市场,形成了良好的产销势头,新建年产1500吨强力霉素项目建设已进入安装调机阶段。随着后续项目按预期推进投产,将逐步扩大公司在动保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公司设立供应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物资设备的采购。对于原辅料采购,生产计划部门依据销售部门销售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经审核后报供应管理中心;五金设备及其他物资由使用部门提出请购申请,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供应管理中心。供应管理中心收到经审批的生产计划或请购单后,由采购员根据采购数量、规格等安排招标或对《合格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进行询价以确定初步采购意向单位。供应管理中心负责人对询价单、报价单和采购合同审核后,采购员根据审批结果与采购意向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采购员将有关信息登记电子台账,并负责与供应商确认发货、收货等事宜。货到后由供应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负责检验原料是不是达到GMP要求。检验合格后,由质量管理中心开具检验合格报告单,该批货物即被许可投入日常生产和使用。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依据GMP的有关要求,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审计小组,对关键物料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并对供应商的产品依次进行小试、试生产和质量评价。在通过质量综合评估后,该供应商即被纳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持续追踪目录中各供应商的资质情况并定时进行现场审计或更新供应商调查表,审计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供应商,暂停采购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为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保证稳定供货,公司原辅料采购原则上至少选择两家供应商。

  公司以自有生产设备将各类化工原料进行化学合成,制成各类医药产品和动物保健品。生产计划部门依据销售部门产品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经审批后下达各个车间,由各生产车间按照批准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及GMP要求组织生产,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产品生产的全部过程的整体管理。

  公司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总体把控。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产成品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外包装等进行初检。初检合格的产品办理寄库手续,并根据《寄库联系单》和桶卡(标签)填写货位卡。车间在收到QA检验通过信息后产品入库责任人凭借QA发放的《产品入库审核单》、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成品入库单到仓库办理产品入库。审核不合格的,则将该产成品存放到隔离的不合格品区。

  公司组建营销中心,负责新客户开发和客户维护等具体工作,新客户开拓通过参加行业专业展会、互联网推广和直接拜访等模式进行。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非直销两种,以直销为主、非直销为辅。直销客户系产品的直接使用用户,最重要的包含各类制剂生产商和其他生产商、养殖集团和养殖个体户等;非直销客户主要系国内外专业的医药贸易商/客户代理商,其凭借信息优势和客户资源,自主采购公司产品后向其下游客户进行销售。

  (1)直接销售:依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售货合同》、《购货合同》、《订单确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合同文件约定,公司直接向客户销售相关这类的产品,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在指定地点交付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货物,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

  (2)非直接销售:根据中间商与公司签订的相关《购货合同》、《订单确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合同文件约定,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符合质量发展要求的货物,中间商以电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形式支付货款。中间商根据其客户的需求向公司下订单,公司依据订单安排交货。

  公司作为一家在医药和动保领域多品种头部的平台型企业,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国家级工业园区主功能核心区域,销售市场面向全球六大洲115个国家和区域。公司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不断进行横向多品种复制和纵向产业链延伸,目前有12个出售的收益超过亿元的产品,实际生产、销售70余个化学药物产品,具备广泛的下游需求基础。这一些产品的生产,已经覆盖绝大部分药物制造的典型化学反应及工程技术、环保处理技术。同时公司在关键医药中间体研究开发、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形成了明显的优势,为新药物化合物开发、生产提供了坚强保障。

  公司将继续在医药和动保产业深耕发展,主要生产基地产业集群优势显著,具有充裕的发展空间。公司中长期产业战略目标挑战为:通过重点项目和产业链完备,以“两个领先”来保证系列新产品的竞争力,实现30个规模化产品全球领先、80个产品常规化生产、具备120个产品生产能力。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多品种、具备多种关键中间体自产能力的医药制造公司,产品聚焦医药、动保两大板块,形成以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平台型医药制造公司。公司是全球顶级规模的大环内酯类和喹诺酮类原料药供应商之一,国内硼氢化钠、硼氢化钾、环丙胺等中间体产能最大的企业之一,国内动保原料药领域品种布局最为齐全、广泛的企业之一。公司10余个产品在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在既有优势基础上,公司不断通过产业的横向复制及纵向拓展,快速提升公司内生生产力,打造成多品种头部平台企业。

  公司走内外贸一体化双轮驱动策略,是全球化学药品制造产业链的重要参与者,产品已销往全球市场,覆盖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制药强国,充分说明了公司产品在质量和工艺上的竞争力;覆盖“一带一路”国家,充分说明了公司产品和产业的市场潜力;还覆盖印度、巴西、巴基斯坦等发展中人口大国,充分说明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基数和空间。

  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工业公司总实力百强企业”、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国际市场优质供应商与合作伙伴”、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西药原料行业会员企业出口十强”、“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企业”“2022年度浙江省重点联系外贸企业”“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荣誉称号。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2,092.4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2,090.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家军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及《国邦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真实的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做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接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国邦医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年4月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仲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及《国邦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真实的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目前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

  2、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监事的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环节,能有效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山东国邦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动保产业链新建项目-和宝生物动保制剂新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线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邦医药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0,904,230.12元,母公司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8,993,994.16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82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294,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赞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盈利、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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